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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毅宋茵《都市皇帝之强势崛起》小说介绍
林毅宋茵《都市皇帝之强势崛起》_都市皇帝之强势崛起

林毅宋茵《都市皇帝之强势崛起》

都市小宝

小说主角: 林毅 宋茵 刘云 王芳 樊婷 张显冲 小李 钟老 吕琦 黄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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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2023/10/17 0:00:00

最新章节:林毅宋茵《都市皇帝之强势崛起》最新章节 第二十一章参加晚宴 2023-10-17

小说简介:因为入赘林毅受尽歧视,最后被逼离婚,这时他的身份才逐步显现,开始为了家族利益和所爱所亲之人努力变强,从此走上逆袭之路最终成为人人羡慕的都市皇帝

内容摘要:'“没用的东西,什么都做不好,真不知道云儿当初怎么就瞎眼嫁给了你!”在平行世界炎帝国的一栋三层洋房里,一个两鬓斑白的中年男子此刻正在大发雷霆。这人身穿深灰sè西裤,白sè衬衣,衬衣外是一件同西裤颜sè相同的马甲,一只手拿着半杯白兰地,另一只手夹着根雪茄,此时他两颊微红,显然是已经喝了不少酒。此人虽然长相伟岸,五官端正,却从是喜欢斜眼观人,让他身上多了几分莽夫的气质,站在台阶上颐指气使,颇有几分土匪的气派。大厅里站着一个相貌英俊的年轻男人,他虽然微微低着头,却是一副不卑不亢的样子。中年男子见状心中无名火又起,他想不明白自己女儿到底是看上这个穷小子哪里了,更是后悔自己当初怎么就稀里糊涂的就答应了两个人的婚事,他心中想到“今日那个死老太pó刚好不在家,我就好好羞辱这个穷鬼,一定要让他主动给云儿离婚”“林毅,你板着个脸是想干什么,是不是对我这个岳父有什么不满啊,是觉得软饭吃不下吗,好有骨气,有骨气就不要赖在这个家里给我滚啊”“爸爸,我只是有点累了”“你的意思是我在胡搅蛮缠咯,今日那份大单子是不是你搞砸的,,”“那个单子是因为身为经理的刘宛瘔喝醉酒之后参加会议,对方觉得是羞辱他们,一怒之下才撤掉订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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荐书君1好看呢,女主男主双强,爽爆了,女主虐渣666女主
暗黑,腹黑,对女主的爱始终不渝 男主腹黑隐忍型,没想到女主竟然是手控,你们是吗?我的大女主。
ros.好看爽文,甜宠无虐,男强女强,保你喜欢,(๑>؂<๑)
这个厉害了(ง •̀_•́)ง,绝无小三,男主的命就是女主,男主曾说:“笙笙,你要是死了,我就多活一天,料理好你的后事以后,我就跟你埋在一起”
偷得浮生半日闲个人比较喜欢
主角如其名暗黑系病娇。。。。。。。。。。。。。。。
Q 一定会有你所喜欢的那一本!
男主对女主有很强的偏执,为了女主可以毁灭所有,包括他自己!
白桃乌龙🍵无共同点
挺甜的,喜欢甜宠可以看看
根正苗红,三好青年我认为比较好看的小说,故事都可以,各种各样都有,无虐文
顾南西的小说都超赞,文笔也好
午风我比较喜欢的一些书吧
就是喜欢!我刚开始可喜欢笙笙了。可是我没有时瑾那双好看的手5555。里面别的人物恋爱故事绝对要看!绝对!
所谓所畏我是我看过的超级好看的啦啦啦啦啦
很难看到文笔与剧情兼顾的,顾总裁做到了!!
遥厌雾川霸道总裁都在这里
笙笙你是我的药医好我所有的病
云中仙盟顾烟快穿 现言 古言 玄幻 仙侠主要是都很搞笑的小说
这本书反正就是很好看!(๑❛ᴗ❛๑)。。。
接吻请闭眼入坑不亏
喜欢男猪脚,和女猪脚,喜欢喜欢喜欢喜欢喜欢喜欢喜欢喜欢
陌生甜宠文
我好喜欢这本书,男主简直了,外科医生,真的好帅!!!一步步的让女主终究还是爱上了你,真的,好喜欢!女主很厉害,摇滚巨星,手控!!!
江沂大神,大神我爱你????????
你这样无比的奉献,对我们帅帅的爷知道吗,打算什么时候告知。请准备好搓衣板。哈哈哈
💋💋💋The best book ,you deserve it
推荐❣️❣️❣️❣️❣️
绿色の酒瓶男主偏执,霸道,占有欲强,深情。
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是死在你身上”
你想要的我都有!
闷骚,腹黑,偏执深爱!
玖羡✨超好看的现言哦!!比较杂有:重生,总裁,腹黑,宠文……
超级奈斯的一本书,强烈推荐
云中仙盟随便^o^个人觉得文笔不错的书,好看好看好看!!!nice
一个摇滚歌手和天才外科医生的爱情故事
余澄如一些特别不同的小说,几乎没有与其他相同类型的小说。
男女情深,宠文。
一个外科医生与摇滚巨星的爱情。
一个洁癖和手控的相遇。
强推!!!
冰焚邪冰骨肆
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