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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轩荷露《英雄联盟之生死竞技》小说介绍
石轩荷露《英雄联盟之生死竞技》_英雄联盟之生死竞技

石轩荷露《英雄联盟之生死竞技》

清敏城主

小说主角: 石轩 荷露 赵莲 盖伦 蒲虹 解玉 冰灵玉 谢天 赵铁柱 杨少峰

相关标签: 游戏 竞技 召唤 推荐 英雄联盟 英雄 召唤师 智慧 力量 联盟

最后更新:2024/3/30 6:24:09

最新章节:石轩荷露《英雄联盟之生死竞技》最新章节 第37章 逛新手村 2024-03-30

小说简介:欢迎来到召唤师峡谷!这里没有键盘,没有鼠标,你能依靠的只有你的双手、你的勇气、你的力量、你的智慧这里是生与死的较量!赢了,你将获得梦寐以求的一切!输了,你将失去生命!准备好了吗?新人召唤师!各位书友要是觉得《英雄联盟之生死竞技》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英雄联盟之…

内容摘要:晚上七点多。石轩拖着疲惫的身躯回到简陋的出租屋时,忽然收到了女友赵莲发来的短信:“石头,我想念你了,很想见到你。今天晚上九点半,我在公司楼下的星巴克咖啡店等你,不见不散哦。我要录节目了,短信勿回!”石轩在老城区这边租的房子,赵莲的签约公司在新城区的金座大厦,跑一趟几乎就是穿越整个城市,其实挺折腾的。而且外面还下着雨。只是女友有命,不得不从。“为什么是发短信过来呢?总感觉怪怪的!”现在的年轻人早已习惯用微或者Q联系,如果不是今天忽然收到短信,石轩差不多都快忘了手机还有短信功能了。石轩对这个小反常的情况倒也没有多想,强打着精神huàn好衣服,整理了一下仪容,出门之后想了想,觉得时间还算充裕,便在夜市这边买了些赵莲喜欢的小吃,然后坐公jiāo车往新城区赶。赵莲是一位超级漂亮的大美女,但也是永远嘴馋的小吃货。金座大厦。这座写字楼的外表就如它的名字一样充满着土豪气息,入夜以后,整座大楼灯光闪耀、金碧辉煌,是新城区这边当之无愧的地标建筑。一楼的星巴克生意不错,充满着小资情调,二十四小时不间断的为写字楼里的加班gǒu和熬夜gǒu们提供热腾腾的咖啡。店内,赵莲坐在靠近玻璃橱窗的高脚凳上,手捧着一杯榛果咖啡贴着心口,用咖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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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轩荷露《英雄联盟之生死竞技》书评精选
瘦弱的前臀尖
居然还是回猫之后写的,居然还可以越写水平越退步啊……初期设定是没问题的,符合原始这个主题,还很严谨,后来就全靠火种万能补锅了,主角很厉害,主要敌人都能打败,却都杀不死的那种,主角有万能兼容火种力量,什么事都可以掺一脚弄的不同凡响,剧情合理很容易啊,因为主角有预感啊,他不卜筮也能有预感啊,作死都是取得宝物的必然途径,反正最后拿到宝物啥剧情就都合理了,动辄几千年上万年的历史,等千万年后主角出现还原始部落没进化呢,然后短短几年,就半奴隶半封建时代啦,这人类进化是蹦着进化吧?反正当玄幻看倒也不用追究合理不合理,水流来流去无所谓,大陆块分分合合也无所谓,各种稀奇古怪的事情凭空出现也无所谓,只要你别当这是回猫的作者写的就挺正常的了,呃,补充,女人写打斗真心差劲,磨磨唧唧造了半天势,给你描述的场景也就是一个动作的事,总是一不小心造势结束,战斗都结束了
我们说好的
写的真不错,穿越原始社会外带点奇幻。不种马,还带点搞笑。真值得一看,说实话,我看了好几遍。作者,加油,等你下一本
此地无挽歌
估计和上一部一样没有女主。【就喜欢男主文一对一要么就没有女主!】没有小白没有女主没有二逼反派没有死于话多。。。。。
神一
上面书评很多都强调了,这本小说结尾太仓促了,有种烂尾的感觉。我个人也是这种感觉,但是也没办法,作者一个女性,写到最后写的住院,好像还吐血了,明显的劳累过度,她这样结束这本小说,想想也可以理解。
捅人居士
看了二十几章,感觉作者是个南方人,在城市里长大,属于四肢不勤五谷不分那种人,所有的生活常识就是家里的厨房,跟电视剧电影以及纪录片里学来的知识,作者生活中的常识不多,动手能力也不强,对我这种农村长大的孩子来说,这种小说剧毒,适合人生经历不多的看
狂三
想找本不种马的,但tm连个女主都没有。原本一为和归泽有一腿继续看下去的,可翻到最好,,,,,永远一条狗,所以我只能祝主角和🐶单身一万年,,,,,,,,,,,,同意的点个👍
从来不回复sha吊
不喜欢主角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和不正经,怎么说呢就是不严肃,个人意见不喜就不喜喷就喷你喜欢我能回复你是奇迹。。。。。。。。。。。。。。。。。。。。。。。。。。。。。。。。。。。。。。。。。。。。。。。
飘絮
此书和大部分精彩网文小说一样,前期严谨后期散漫直至崩溃。此书自从走出部落就开始慢慢让人对作者失望,令人痛惜。相信如果作者如果能够沉下心来写作,不那么浮躁,坚持前期的质量,真的可以一书封神而不需要转换那么多作品还是徘徊于二流之间。撼腕不已。
枯叶流殇
这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现在又重新看了。刚才看到邵玄送给巫巫卷的时候,莫名有点想哭。这本书给我最大的感觉就是看得安静,舒服,不骄不躁,没那么多杂七杂八的东西。细心的读者会注意到许多小细节,比如邵玄有时候跳跃的思维想法,让我感觉到真实,我想作者很多时候大概把自己当成邵玄了吧。我喜欢这种感觉。
莫名其妙。
陈词这个作者的书我向来很喜欢,特别喜欢他的《回到过去变成猫》。对于陈词的作品,阅读线是回猫-星级猎人-原始战记,个人认为,他是难得的可以保持高水平的作家之一。陈词的上一本书回猫看过后感觉很惊艳,这本依然没让我失望,这本书最大的优点就是自由平和,即使是战斗,也是轻松写意的味道,而且对于原始社会的想象既有新意又不离谱,文笔流畅,语言幽默,把一个原始部落的方方面面展现在我们面前,结尾虽然有点仓促,但留下幻想的空间,而且陈词的小说基本都是单女主。虽然说整体上有一些小缺点,但是依旧粮草送上!
 
这本书我第一次看的时候,在初期的情节败退,后来看到各处的评价都不错,我又重新捡起来。初期略显枯燥,不是那种简单直白爽的文风,但是随着情节渐入佳境以后显著好转。原以为这本书讲的是回到原始社会然后从无到有种田搞建设发展科技线,没想到走的却是玄幻的路子,凭借后世的小知识碾压原始人智商的情况完全没有出现。小说的故事大概说的是,主角因为一次考察,穿越到原始部落时代成为一个洞中孤儿,然后一步步成为部落长老,带领儿郎们战胜天灾人祸的故事。整体故事看似简单,属于那种升级打怪似的爽文,但是陈词的细腻文笔和情节的设计能力让我熬夜看书罢卷不能,而且作者的文风不会存在太大的戾气。有杀戮有争斗但也有这样做的理由,主角的幼生期没有什么狗屁倒灶的权利争斗和不知所谓的同族压扎,成长期整个部落也是一同为了一个目标而一起奋斗。我个人是很喜欢这个小说的主角邵玄的,他看似是随遇而安,然而遇事却不退缩,三观很正。
 
世界设定很是新奇。书中原本的世界是原始社会,但是却存在武力和巫力,而且还为原始世界设定了一个火种的能力体系,火种图腾是力量之源,不同的火种赋予不同的力量,还有王兽神奇的能力。小说里头用部落形式构建一个人类社会,以各种奇兽,生活片段,文化特色,人文风俗为卖点,讲述出令人眼前一亮的故事。而且小说的战斗场面个人觉得描绘的很是热血沸腾,仿佛看到昔日人族先祖开荒拓土,披荆斩棘,为后世族人劈出一条荆棘路的场面
 
全书中我个人比较喜欢的几点: 
1、作者构建了一个略带真实的蛮荒世界,野蛮、原始、奇幻的世界,尤其是开头描写洞中孤儿那里,真的是觉得到了原始世界。
2、文风非常的温馨,徐徐道来又夹着一点俏皮,阅读体验很好,读完的感觉是暖暖的,里头战斗场面也不是很戾气,尤其是部落迁徙那一段,写的真心不错。
2、主角刻画的很好,作为部落的长老、先知,发展部落,建立集市,带领族人一步一步变强大,而且性格挺不错的,不爱撩妹爱撩兽,时而吐个小嘈,文武双全十分优秀,算是男神式设定了。
3、世界塑造不错,无边的未知,怪异的荒兽,强大的图腾,有一种强大的生机,我最惊艳的是男主骑着蜻蜓飞上天空。
4、宠物描写非常的赞,里面的小鳄鱼特别可爱,表示这本小说里头收宠物比收小弟有意思多了
 
这本书是个人向粮草,文笔老道,故事不俗套,融合原始部落建设发展日常的种田文+各种动物战斗养殖的萌宠文+异界探索冒险的探险文+无CP,各种元素都是我很喜欢的,虽然结尾太过仓促,但是瑕不掩瑜,推荐!
天道小黑屋
条理清晰,非常清晰,没有后宫,没有无敌,没有尴尬的对话,也没有脑餐配角。这是我看过的小说里文笔最好的了。
主角穿越另一个位面的石器时代,没有用自己现代的知识改变时代,而是用这个世界本身的力量带领族部重返巅峰。
枫叶飘凌
惊艳的开头,震撼的世界,但是好像有点收不住,所以故事并不是很多,让人看不够。~~~后期的话地图感觉太大,在文中并没有显示出来,所以草草的结束了。。如果作者文笔在强一点,本文可以封神。。。可以称为必看神作
心咛
越来越像在城市里的故事,就从炎角迁出后。不知道后面会不会精彩,期待吧。前面我很喜欢。越来越像在城市里的故事,就从炎角迁出后。不知道后面会不会精彩,期待吧。前面我很喜欢。。
Wisdom
从一个体型纯弱发展成图腾战士 一步步走向成功 带领族人回归故地 终有一天 我们一定会回归故地 赢回属于我们的荣誉
☎المنزل شر زوجةメ
和练级再练级,反杀再反杀不同,这本书有点新意,反正我能从头到尾看完。没事的时候打发时间很好,比很多玄幻小说强
夜独奏亲爹
仿佛身临其境,回到上古时代,想象力很令人心折,黑夜听着雨声雷声,看此书更有感觉。但是到后面就不怎么喜欢了,人与人的斗争不喜欢,还是与天地斗与野兽猛禽斗好玩
乱世浮生
内容不会让人浮躁能有一种能让人看下去的感觉。。。。。。。。。。。。。。。。。。。。。。。。。万恶50字
WYF19901106
开始是写一个大的世界然后就转变成了部落间的事情,结尾有点云里雾里的,有点绕,感觉太急了,前面是真的不错
小蜗
前期描写惊艳,一股子荒蛮的气息。自从猪脚过河后,就不再“原始”了,虽然大家还是叫“部落”,但更像是城邦。并且猪脚后期描写也少,情感流露更少,还没有巫的情感多。
不过后来我一看书名,得,“原始部落”,可不就是讲部落嘛,瞬间就通了。
总之是本好书,可以无障碍通读全书。
风生水起
作者大大说是异界版的国家地理,但是给人的感觉就像在看异界版的山海经,光怪陆离,作者大大的脑洞太太大了,我喜欢看,不喜欢勿喷